閱讀書目:觀看的實踐(Practices of Looking : An Introduction to  Visual Culture

作者:瑪利塔.史肯特、莉莎.卡萊特

譯者:陳品秀

出版社:臉譜

出版日期:20091106

討論章節頁數:第一章〈觀看的實踐:、影象、權力與政治〉

 

◎補充資料

書名:神話學

作者:羅蘭.巴特

譯者:許薔薔、許綺玲

出版:桂冠圖書

年份:1997

 

《觀看的實踐》頁39至頁40討論了羅蘭.巴特的迷思/神話(myth),底下我將作簡單的介紹。

  我承認,我是為了要看懂《觀看的實踐》才跑去看《神話學》的,以前我讀過《戀人絮語》,完全無法理解這本書在搞什麼鬼,所以就放棄羅蘭.巴特這位老先生。讀了《神話學》之後,才知道羅蘭.巴特的思想很有趣,是很棒的想法。有興趣的人看完《神話學》,還可以前進到商業行銷的領域,讀一讀底下這本也十分有趣的書:《BrandIcon,文化品牌行銷學:看世界頂尖企業如何創造神話、擦亮招牌》,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52931

 

  本文分兩個部分,首先是我對羅蘭.巴特神話學的理解,後半部是摘自《神話學》中的隻字片語,供大家參考。如果以後有空,我在慢慢討論其中的概念與問題。

  將將!那就開始吧!

 

  任何事物都可以受到吾人的討論,我們用語言文字討論事物,描述它們,為它們取名字。因此,事物的語言文字「分身」因此進入「語言」這個「歷史博物館」或者是「文化銀行」,在其中佔有一席之地。

  語言是古老龐大的家族,字詞之間都有血緣關係,每天都有老詞彙死去,時時刻刻都有新語詞出現。

  人類運用語言交流溝通記載歷史,語言的歷史與人類的歷史糾纏不清。

  語言的法則是經過人類世世代代流傳下來的,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彷彿如此自然。若不遵守語言歸則無法順利與其他人溝通。而且語言是透過實際運用才呈現的,透過語言所傳達的訊息或想法會隨著語言法則的強制性也具有強制性,使得這些訊息的內容對使用語言的社會而言也是如此自然。

  這種宛若自然如此的訊息或想法就是這個社會的「神話」,它是一種大家都覺得順理成章的想法。

  語言系統是一個文化銀行,想要使用語言來打動人心的人,從這個銀行提出特定的詞彙,按照詞彙的「面額」來進行「消費」,換取特定的效果,但是這個詞彙「花掉」之後,不會消失,反而會隨著其他人流傳,為這個詞彙增加「利息」。

  神話就是一種由面額極高,可換取豐厚效果的特定詞彙所傳達的想法。

  如果要分析神話存在何處,我們可以先區分對象語言跟後設語言。例如,花蓮好風光。以及「花蓮好風光」是由五個字組成的一句話。我們使用「花蓮好風光」來進行陳述,用「『花蓮好風光』是由五個字組成的一句話」來討論「花蓮好風光」。其中,「花蓮好風光」是被討論的語言,稱作「對象語言」,「『花蓮好風光』是由五個字組成的一句話」是用來討論「花蓮好風光」的語言,稱作「後設語言」(meta-language)。

  就索緒爾的想法而言,在一般語言層次中,語言符號可分析成兩個部分:能指及所指。能指是符號的物質部分,例如聲音或象形文字,所指是能指所承載的概念,兩者結合在一起就是符號。

  對巴特來說,神話屬於後設語言。不論在對象語言或後設語言的層次,都可以區分成能指跟所指。巴特稱對象語言層次中的能指為意義,所指為概念,在後設語言層次中,他稱能指為形式,並且仍然稱所指為概念。神話層次中的符號則稱作意陳作用。

  神話本身並不描述事物,它是一種言談,但卻是一種固定的言談類型。但是神話層次中的能指既是語言層次的符號,又是神話層次的能指,既是意義又是形式,這種「雙重性格」使得這個能指既描述事物,讓我們得知,又讓我們獲得某種想法,並強加在我們身上。

  意義是完整的,形式是缺乏的,作為神話的形式,需要概念使其完整。但如此以來,原來的意義就會受到扭曲。

  「神話是如何被接收的?我們必須再次回到能指的表裡不一上,它既是意義也是形式。我們可以藉由專注於其中之一、另一者、或同時兩者的方式,產生三種不同類型的閱讀。

  1.若我專注空洞的能指,我讓概念明確地填入神話形式,就會發現自己置身於簡單的系統前,意指作用再度成為字義性的:敬禮的黑人是法國帝國性的範例,他成為一個象徵。例如,此類型的焦點是神話生產者的焦點,是以概念出發並尋求形式的記者類型的焦點。

2.若我專注於一個完美的能指,在其中我清晰地區分意義與形

式,結果是一個加諸於另一個之上的扭曲,我解除了神話的意只作用,並視後者為一種欺詐:敬禮的黑人變成法國帝國性的不在場證明。此類為神話學家的類型:他將神話解碼,他了解扭曲為何物。

    3.最後,若我專注於神話能指,並視之為由意義與形式所組成解不開的整體,我將得到一個曖昧的意指作用:我回應於神話的組成機制及其本身的動力,我變成了神話的讀者。敬禮的黑人不再是一個範例或一個象徵,也不是個不在場證明:他是法國帝國性的存在意義。」(頁188

 書摘:

 什麼是現代神話?我一開始就要提出一個初步的、非常簡單的解答,它和語源學十分一致:神話是一種言談。(頁169)

 神話是一傳播的體系,它是一種訊息。(頁169)

 神話並非藉其訊息的客體來定義,而是它說出這個訊息的方式來定義的。(頁169)

  每件事情都可以是神話嗎?是的,我相信如此,因為宇宙的啟示是無限豐沛的。世界上的每一種物體,都可以從一個封閉、寂靜的存在,衍生到一個口頭說明的狀態,可以供社會使用,無論自然與否,沒有法律禁止談論事物。(頁169至頁170)

  你可以想像非常古老的神話,但卻沒有不朽的神話:因為將現實轉換成言談的是人類的歷史,它獨自統治神話語言的生與死。不論古老與否,神話只有一種歷史性的基礎,因為神話是藉由歷史而選擇的一種言談:它不可能自事物的「本質」中演化而成。(頁170)

  神話學的狀況是如此,就其為形式科學而言,它是符號學的,就它是歷史科學的範圍而言,它又是意識型態:它研究形式上的理念。(頁172至頁173)

  對索緒爾而言,他研究一種特別但屬於方法學上示範性的符號學系統──語言──所指是概念,能指是聽覺上的形象(心理層面的),而在概念和形象之間的關係是符號,這是一個具體的實存。(頁173至頁174)

     1.能指 2.所指

語言    3.符號

神話    Ⅰ能指  Ⅱ所指

         Ⅲ符號

    (頁175)

  一個語言學的體系,語言(或者與之類同的描繪方法),我將稱之為語言-客體(languang-object),因為這是神話為建立系統所掌握的語言。而神話本身,我將稱之為元語言(meta-language),因為它是第二語言人在第二語言中談的是第一語言。(頁175)

  在語言的層面,也就是說在第一系統的最終名詞上,我將稱能指為:意義;在神話的層面,我將稱它為形式。在所指方面,可能沒有曖昧不清:我們將保留概念這個名稱。第三個名詞是前兩者的關聯:在語言學系統裡,它是符號;但再使用此字可能引起混淆,因為在神話裡(而且這是後者的主要特異性),能指已經藉由語言的符號而形成。我將稱神話的第三個名詞為意指作用(signification)。這個字在此已正當化,因為神話事實上有一個雙重功能:它指出某事並予以告知,它令我們了解某事,並且強加在我們身上。(頁177)

  將神話的概念與其意義結合的關係,基本上是一種變形的關係。(頁182)

 

 能指有兩個面向:一個是完滿的,那是意義,一個是空洞的,也就是形式。概念所要扭曲的,當然是完滿的東西,意義。(頁182)

 神話是一個價值,真理不是它的保證;沒有東西可以阻止它變成永遠的不在場:它的能指兩面已經足夠了,它總是可以隨亦支配一個「別處」。總有著意義要呈現至這個形式,形式總是遙遙領先意義。而在意義與形式之間,從來沒有矛盾、衝突或分裂:它們從不同在一處。(頁183)

  能指的重疊性決定了意指作用的特性。我們現在知道,神話是由其意圖所定義的言談類型(我是一個文法範例),而非它的字面意思(我的名字是獅子)即使如此,意圖是僵化的、淨化的、不朽的,以字面意義而言似乎「並不存在」。神話言談的組成曖昧有兩個意指作用的結果,因此出現時就會既像一項佈告又向事實敘述。(頁184)

 

  ……神話的根本原則:它將歷史轉化為自然。……神話是被過渡正常化的言談。

 

  神話的特色是什麼?把意義化為形式。換言之,神話一直是語言掠奪。(頁191)

  詩佔領了一個和神話相反的位置:神話是一套符號學的體系,假裝能超越進入一個事實體系裡;詩是一套符號學體系,彷彿能依約進入一個本質體系。(頁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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