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閱讀書目:觀看的實踐(Practices of Looking : An Introduction to  Visual Culture

作者:瑪利塔.史肯特、莉莎.卡萊特

譯者:陳品秀

出版社:臉譜

出版日期:20091106

討論章節頁數:第一章〈觀看的實踐:、影象、權力與政治〉,頁48至頁49

主題:符號學

 

補充資料:《寫作的零度:結構主義文學理論文選》(頁至頁)〈符號學原理〉

作者: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

譯者:李幼蒸

出版:桂冠

年份:1991

 

補充資料:《傳播符號學理論》

作者:John Fiske

譯者:張錦華 

出版:遠流

年份:2008

  瘋云騎士云:各位讀書會的朋友(如果還在的話),今天補充的是符號學的資

料,我先前忘記跟大家介紹,如果有人看不太懂《觀看的實踐》第一章的,可以先

去翻《傳播符號學理論》,內容深入淺出,還可以「打通關」喔!報告完畢!

 羅蘭巴特的符號學原理

 Ⅰ. 語言結構和言語

 Ⅰ.1語言學中的問題

   在索緒爾的語言學研究當中,語言結構言語的二分是十分重要的。在他之前的語言學著重在發音、詞義、修辭等等的方面。

   語言結構言語的二分是如何得來的?

   語言乍看起來是十分混亂的,其中包含了受到物理性、生理性、心理性、個人性和社會性等等因素的影響。

   如果我們從這混亂的現象中抽取出「純社會的對象」時,這種混亂就會終止。

    所謂的「純社會對象」就是人們在進行交流時必須存在的規約系統,也就是語言系統。與此相對的就是言語,此方面涉及的是語言的個別性方面,例如,發音行為,記號的偶然性組合。

  瘋云騎士云:「言語」指得是我們一般的說話、描述,這些都是個別的、甚至有些是隨興發生的,是語言的運用層面,這些個別的言語之所以出現,往往是受到各種因素交互影響之後的結果,個別來看,沒有什麼規則可言。

  事實上,語言有規則可言,一般稱之為文法或語法,但是文法或語法並不是單獨出現的,也不是先有文法或語法之後才出現言語。所謂的語言規則必須在實際的「不成語文的」言語操作中不斷、不斷重複出現,且經過語言使用者認可之後才確定下來。

  一旦確定下來,規則變成語言中最穩定的部分,一般人若不遵循規則使用語言,則無法順利溝通。

  語言規則不像數學公式那般抽象,也不是不可改變,語言規則比較像慣例,通常比較容易在慣用語、成語之類的隻字片語上發現其規律性,不然就是字典上的例句,我們可以將語詞劃分為名詞、動詞、形容詞等等,在語法結構上畫出主詞、受詞等等詞項的位置,利用類比關係構作許多新語句。

  然而,我們在觀察幼兒學習語言的過程中,往往會發現他們做出了新語句,也合乎表面的文法規則,但是這個新語句卻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這表示,雖然我們可以將語法規則或文法規則抽象化,但語法規則等其實受制於語言慣例。這種慣例則是經過歷史、文化的發展、演變或改造,不論這中間的過程經過的是由市井小民口中流傳還是在上層階級的正式文書中保存下來。

 Ⅰ.1.2. 語言結構

    所謂的語言結構就是語言(language)減去言語。意即乍看混亂的語言現象減去具個別性的言語。

   語言結構是一中社會機構,又是一種價值系統。」(頁136)

      所謂的「社會機構」指得是:

   語言結構是語言的社會性部分,個人絕不可能單獨地創造他或改變他。它基本上是一種集體性的契約,只要人們想進行語言交流,就必須為完全受其支配。」(頁136至頁137)

  語言結構是集體的產物其內容來自人與人之間的約定(集體性與規約性,必須透過學習才能獲得。

      所謂的價值系統是:

     「從語言結構的角度來看,記號相當於一枚錢幣,這枚錢幣等值於它能購買的一定效用。」(頁137)相較這些記號的能發揮的效用,其價值有程度上的不同。

      瘋云騎士云:所以語言之中,其具有穩定性的部分是經由人們磋商、認同之後的產物,它是一種「約定」或「契約」,其中包含了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文化傳統、風俗習慣等等。

  也因為如此,人們受到語言的教育與制約,我們很容易受語言影響,語言具有某種力量,只要一使用語言,讀者或聽眾或多或少會受到影響,而且語言使用者還可以根據語詞的意義來操控影響的程度。

 Ⅰ.1.3. 言語

     與語言結構相比,「言語在本質上是一種個別性的選擇行為或實踐、理解,它首先是由組合作用形成的。」(頁137)

    言語是語言的運用層面,它是由個別的主體按照其意圖自語言結構的代碼中挑選,來表達其個人的思想。

  記號是語言結構的一個成分,而言語是由記號的組合所形成的,並且這些記號重複出現在不同的組合當中。反覆的組合與出現是言語的特徵。

 Ⅰ.1.4. 語言結構與言語的辯證關係

   這指得是語言結構與言語的相依性。沒有語言結構就沒有言語,缺乏言語的語言結構是無法想像的,透過言語,語言結構得以表現。藉由語言結構,言語得以發揮功用。

    因此,討論這兩者到底孰先出現,是沒有意義的。

    然而我們在進行研究時,必須直接研究言語,再研究透過言語所呈現出的語言結構。

 瘋云騎士云:雖然語言結構與言語的相依性使得「討論這兩者到底孰先出現,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可以將其區別並予以討論,區別的方法如同先前討論一直使用的:集體與個人;語言結構是集體的成果,言語是個人使用語言的現象。不過這個區分可能只是討論方便所使用的區分。因為個人每使用語言一次就更穩固語言結構一次。

 Ⅰ.2. 符號學的視野

 Ⅰ.2.2. 衣裝體系

     「語言結構」與「語言」的二分法在衣裝體系中的運用。

   衣裝體系可區分出三個系統:(1)服裝被書寫,(2)服裝被攝影,(3)服裝被穿戴。

 1. 服裝被書寫

   在這個系統中,這些書寫文字是由少數人有計畫所製作出來的,而非由「大量的語言流」形構出來的,因此,被書寫的服裝是沒有語言的語言結構。不過,被書寫的語言在訊息交流的層次屬於語言結構,在自然或天然語言的交流中屬於言語層次。

 2. 服裝被攝影

   被攝影的服裝屬於語言結構的層次,理由在於被攝影的時裝模特兒都是精心挑選過的,代表一種模範,或樣版。雖然服裝是由個人所穿著的,但是呈現出的照片剝奪了。

 3. 服裝被穿戴

   在被穿戴的服裝中,屬於語言結構的是(1)衣服各部位的樣式及其細節,這些部分若更動,則服裝的意義也跟著改變;(2)衣服的各細節部位按照身體部位布置而相連結的規則。

   至於屬於言語者,則是衣服被穿著時,個別衣服的大小、個人表現出的癖好、耐磨及雅致的程度等等。

      衣服(clothing)取自服裝(costume)。衣服與服裝的關係不同於言語和語言結構。理由在於服裝先於衣服存在,但是語言與語言結構沒有先後的問題。

 Ⅰ.2.3.飲食系統

    組成食物語言結構的是:(1)飲食禁忌等排除法則,(2)單元間的對立,例如「鹹跟甜」的對立,(3)同時性(例如同一道菜的層次)或相續性(菜單的排序)的組合規則,(4)可作用為飲食「修辭學」的用餐禮儀。與時裝系統不同,這些與飲食相關的結構,不是由少數人決定的,而是由集體的用餐法「沈澱」後所構成的,這種情形類似語言結構是由個別的言語累積、「沈澱」而呈現的。另外,「菜單是參照民族的、地區的或社會的結構構成的,然而這種結構是隨著時代和用餐者的不同而加以體現的。」

 Ⅰ.2.4.汽車、家具系統

    在汽車這個系統中,人們對於汽車只有少數樣式的選擇,並且也不能更改汽車的組合方式,但是汽車有各種不同使用法,這就構成了「言語面」,亦如語言結構的形式必須在語言的實踐能成為真實。

     家具系統由兩方面構成其語言結構,其一,功能相同的家具,由於具有不同的風格而有不同的意義,其二,是家具在房間中的組配規則。

    對於家具現象而言,「『言語』的構成或者是由於使用者可能給一個單元帶來的無意義的改變(例如手藝人在拼湊一個家具部件時),或者是由於在所有家具中之間的自由組配。」

   瘋云騎士云:語言結構與言語之間的關係之所以能運用在別的方面,理由是語言結構是社會的約定或習慣,在飲食、家具等活動中,也存在人們長期累積下來的經驗及其形塑出的習慣,這些變成上述活動中的穩定部分,當然每個人在進行這些活動時,總是帶有自己的特色或決定,這些就是個人的個別活動,集體形成的慣例與個別的活動,與語言結構與言語是類比關係。

 Ⅰ.2.6. 問題(1):多種意指系統的根源

    以上,討論了語言結構言語這對概念在其他領域擴大運用的狀況,在某些領域中,原來針對兩個概念的想法必須加以改變才能適用。

   「在語言學模式中,任何的因子都必須在言語中試用過才能進入語言結構,但是反過來,任何言語如果不是從語言結構的『寶藏』中抽取的也是不可能的。」(頁150)

    以上是語言結構和言語之間的辯證關係。

    但是大部分的語言系統不是由「正說著的語言流」所決定的,而是由某一進行決定的群體所造成的,他們可能是技術人員等等,語言結構中的記號是「任意性的」。

    這些記號雖是任意性的,但是像這樣的契約卻必須由廣大的使用者接受使用才能成立。而且,像這樣的集體決定至少是由下來三種方式來進行的:「(1)當由於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新需要的情況下(在現代非洲國家中人們的服裝式樣變成半歐化的,在工業社會和城市社會產生的食用快餐的新禮儀等);(2)由於經濟的迫切需要帶來了些材料(如人造織品等)的消失或推廣的情況下;(3)當意識形態限制了形式的創新,使其受禁忌的約束,並在某方面縮小『正常』的範圍時。」(頁151)

 Ⅰ.2.7. 問題(2):在不同系統中語言結構與言語的比率

     由上,在不同系統中,語言結構和言語之間的比率是不同的,例如在被書寫的時裝系統中,幾乎是無言語的狀況。因此,有必要將語言結構和言語之間的關係作進一步的說明:質料層、語言結構層和運用層。

    即使是被書寫的時裝系統,也必須要有質料層,其保證了語言結構的物質性,這也使得吾人得以考慮無須「執行」的系統。

 Ⅱ. 意符和意指

 Ⅱ.1. 符號

     Ⅱ.1.1. 符號的分類

     符號,有許多替代詞:信號、指號、肖像、象徵或符號、譬喻。這些詞都有共同的特徵:它們都是兩個關係項之間的關係。

    這些近義詞的差異在於:「(1)這個關係隱涉或不隱涉關係項之一的心智再現(mental represention);(2)這個關係在二關係項之間隱涉或不隱涉一種類比性:(3)兩個關係項(刺激和其反應)之間的聯接是直接的或不直接的;(4)兩個聯繫項是相互緊密符合的,還是一個『碾過』(run over)了另一個;(5)這個聯繫隱涉或不隱涉與使用者之間的存在性聯繫。

    瘋云騎士云 作者討論了某些符號學家對不同符號概念所做的區分,但是由於作者並沒有很深入討論,所以這個部分暫且跳過。

 Ⅱ.1.2. 語言學上的符號

     在索緒爾之前,「符號」這個概念一直是含混的,最後他終於選定「意符」(signifiant)跟「意指」(signifie)這兩個概念來分析「符號」,意即「意符」跟「意指」的結合就是「符號」。(頁156)

 Ⅱ.1.3. 形式與內容

     「意符的切面構成表達面,意指面則構成內容面。」(頁156)

    在理解這句話時,可以參考:「索緒爾在規定意指關係時,立即去除了象徵一詞(因為此詞隱含有動機性),而代之以作為意指和音符結合體的符號概念(類似一個詞的正反面),符號也看作是音像和概念的結合體。」(頁155)

    由上,「意符」的意思是音像、或音符之類的事物,「意指」則是符號的內容,或是符號所要表達的概念。

     葉爾姆斯列夫認為,不論在表達面或內容面都可以進一步區分兩個層次:形式與內質(subbstance)。

    「(1)表達面的內質,例如發聲的而非功能的聲音內質,他是語言學的而非音位學的研究對象;(2)表達的形式,它由聚合規則和組合規則構成;(3)內容的內質,意即包含了意指的、情緒的、意識形態的或概念的特點,即其『肯定的』意義;(4)內容的形式,即意指之間的形式關係組織,它是透過語義摽記的有無而成立的。」(頁157)

     瘋云騎士云:上述(4)的意思有點難以把握,作者提出一個例子:「例如一盤菜可用於指陳一種情況,但也可被食用。」(頁157)

    在這之前,作者為(4)作了解釋:「當我們面對一個系統,其中的意指是體現於不同於本系統內質的另一種內質中時(例如書寫的時裝介紹);(2)當一個對象系統包含的內質非直接地在功能上有意義,而或許在某一次會次上可被使用。」(頁157)

    意思是:如果我們要把握到符號內容的形式層次,也就是符號的內容是如何與其他符號內容之間的關係或結構,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比較容易把握,意即,一個系統中的意指並不是在體現其原來的意指,反而是在體現其他的意指時,那麼我們比較容易在這種情況下掌握到諸內容之間的關係或結構。

 Ⅱ.1.2.符號學上的符號

     「多數符號系統(物品、姿勢、圖像等)都有其表達內質;它的本意不在於意陳(signify),而社會往往把一些日常用品用於意陳某些事物,如衣服本來是用來禦寒的,食物是用來果腹的,雖然它們也可以被用來進行意陳。」(頁157)

    實用物品的功能在符號學中被稱作功能記號(function-signe),這樣的功能記號在社會中會被語義化,成為被討論的對象,例如「雨衣是為了防雨的。」「但這種運用與某種氣候狀況的符號是不可分的。」(頁158)

     「運用物品的普遍語義化是極其重要的,它表明只有可理解的事物才是存在的。」(頁158)

     「但是符號一旦形成,社會就會可以使其具有新的功能,把它當成一種使用物:人們把一件皮大衣看成是似乎只有禦寒的功能。」(頁158)為了讓這種情況成立,必須要有第二層語言結構使之完成,而這第二種語言結構與最初的功能化作用不同,第二層語言結構就是引伸意義的層次。

    「功能符號或許具有一種人類學的價值,因為它是技術性的關係與意指性的關係匯聚在一起的基本單位。」(頁158)

 Ⅱ.2. 意指

     Ⅱ.2.1 意指的性質

     在討論「意指」時,主要引起的討論是真實(reality),但其實是由心智再現的事實。

    早期斯多噶學派就已經區分出心智表象、實在事物和可說出的事物。作者提出,「意指既不是心智表象,也不是實在事物,而是可說出的事物。意指既非意識行為亦非實在事物,它只能在意陳的過程內部加以定義,以一種幾乎是同義反複式的方式來定義:這就是使用符號的人用來指『某種東西』。」(頁159)

     意符與意指之間的對立(或差異),在於意指是中介物。然而只要「物品、形象、姿勢等只要起有意義的作用,它們就會指回那些只能透過它們來表現的東西。」(頁159)

    如果語言結構以不可察覺、不可分離的方式將意符和意指「膠合」在一起,這現象稱作「同構」。    

Ⅱ.2.2. 語言學中意指的分類 

    作者介紹了一些試圖在語意學中為意指分類的學說,並且也指出這些學說並沒有太大的發展,最後以一句話結束:「根據一些語言學家,意指不是語言學的組成部分,他們只關心意符,語義學的分類是在語言學的範圍之外的。」(頁160)   

Ⅱ.2.3. 符號學中的意指 

    作者提出,符號學尚未發展到為意指分類的地步,只能大膽地提出三項論點。

 符號學的意指能以同構或不以同構的方式出現。如果是不以同構的方式出現,哪麼意指會透過與其接合的語言而「被一個詞(如週末)或一組詞(如『長時間鄉間散步』)所取代。」(頁161)在這種情況下,這類意指比較容易處理,「因為研究者不被強迫地打自己的後設語言(meta-language)強加於它們。」(頁161)但是這種狀況的問題是:研究者會關注在「語言結構本身的語義分類,而不是關注在所觀察的系統為基礎的分類問題。」(頁161)       

(1) 若意指是以同構的方式出現,則「意指除了其典型的意符外

不具有其他的實現方式。」(頁161)除非對其強加後設語言,否則不能掌握這類意指。「例如,我們向主體提出一串口語化的意指(憂鬱、強烈、憂鬱、狂亂等等),詢問他們賦予一段音樂的意義是什麼時,實際上所有這些口頭的符號形成了一個單一的音樂意指,必須用一個音符來表示」,這種意指不暗示任何口語的解剖,及任何轉喻的改變。」(頁161) 

 (2)第二種看法是不同系統的意指形式之間不只彼此交流,有些還局部重疊。例如衣服系統與飲食系統皆按「勞動與節慶、工作與閒暇的主要對立形式來形成。(頁161) 

 (3)「在意指的層次上,任何意符(語彙)系統都有一套實踐和技術與之相對應;對這些系統的消費者(即「讀者」)來說,各種意指領域隱涉不同程度的知識(按其「文化」的不同)。」(頁161)所以對相同的意指而言,不同人會有不同深淺程度的解讀。(頁162)   

Ⅱ.4. 意陳作用(signification)  

  「意陳作用可以看成是一個過程,是一種把意符和意指結成一體的行為,這個行為的結果就是符號。」(頁163)但是意陳作用並無法將意符與意指結合起來,理由在於「意符和意指各自既是語項又是關係。這種混淆性使得圖形再現的意陳作用看來笨拙,但卻是符號學必須加以討論的。」(頁163)

    瘋云騎士云:作者接下來簡介幾個試圖解決上述問題的理論,在此略過不提。  

   Ⅱ.4.2.語言學中的任意性與誘導性

     意符是「意指的(物質的)中介者。」(頁164)

    意符與被意指的對象之間的關係是「任意的」。對索緒爾而言,「符號不等同於『事物』,而是事物的心理再現(概念)。」(頁164)

   「聲音與再現的聯繫是集體訓練的結果(例如學習法語),這種聯繫(它是一種意陳過程)卻絕非任意的(任何一位法國不能隨意改變它,)反之它是必然性的。」(頁164)

 「在擬聲語(這種特殊)情況下,從意指與意符之間存在有某種誘導作用,正如我們馬上將看到的,而且每當語言結構模仿某種複合詞或派生詞的形式建立起一系列記號時,誘導性也會存在:如所謂比例性符號(蘋果樹、梨樹、杏樹等等)。」(頁165)

 「在語言結構中意符與意指的聯繫在原則上是約定性的,不過這種約定是集體性的,是在長時間被刻記號的(索緒爾說過『語言結構永遠是一種遺產』),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約定已被自然化了。」(頁165)

 「我們說一個系統是任意的,當符號不是因為約定俗成而是因單方面決定成立的時候,在語言結構中符號不是任意性的,而在時裝系統中符號卻是任意性的,同時我們說一個記號是誘導性的,當其意指與意符的關係是類比性的時候。因此符號既存在任意的和誘導性的系統,也存在非任意的和非誘導性的系統。」(頁165)

 Ⅱ.4.3.符號學中的任意性及誘導性

     略。

  Ⅱ.5. 價值

   Ⅱ.5.1語言學中的價值

  「在這兩門學科中可以看到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一種等價系統:對經濟學來說是勞動和報酬,而對於語言學來說是意指和意符(這就是我們一直在說的意陳作用現象。)然而不管對語言學來說還是對經濟學來說,這種等價關係都不是孤立的,因為如果我們改變了其中一項,整個系統逐漸都會有程度上的改變。所以符號要能存在(或經濟學中的價值)就應當一方面交換不相似的事物,例如,我們可以用5法郎鈔票交換麵包、肥皂、電影票,也可以用這張鈔票與10法郎、50法郎的鈔票進行比較。以類似的方式,甚至於一個『詞』可以與一個觀念『相交換』(兩者是不相似的),但也可以與其它『詞』相比較(兩者是相似的)。在英語中羊肉一詞只能從它與羊一詞的並存關係中取得其價值──意義只能由雙重制約作用才可確定:意陳作用及價值──因此價值不是意陳作用,索緒爾說,價值來自『語言結構中諸詞項的相互位置』,它甚至比意陳作用更重要,又說『一個符號所包含的觀念與聲音質量不如它在其它符號中周圍的詞項重要』。」(頁168)

  瘋云騎士云:我認為這一段及下一段對我的「意義」比較大一點,但一切盡在不言中。我的理解是:意義是一整片的整體,但是藉由語詞的使用,迫使我們從這一整體中分割出我們需要的部分予以使用,但是分割出來的部分,它的周邊不是那麼明確清晰的,可能是與其他部分的意義藕斷絲連的,甚至面貌模糊的,與原來詞項分享或佔據相似「模糊地帶」的詞項,它們聚在一起組成一大塊具有共同意義組成份子的「家族」,它們彼此依藉,看起來,這些詞項每一個都必須依賴其他的詞項以取得它們的意義,這就像是拼圖的每一個小碎片,我們之所以能認出它在一整片圖畫中所佔據的位置、「意義」及其重要性,是因為它與其他小碎片相依藉並構成一個讓我們可以看的出來的圖像。

 Ⅱ.5.1接合作用

   「索緒爾為了解釋意陳作用和價值的二元現象,採用了一頁紙的譬喻:我們在把這頁紙切為幾份時,一方面得到了幾份紙(A、B、C),其中每一份都相對於其它幾份取得其價值,另一方面,其中每一份都有正面和反面,它們是同時被切開的(A-A`,B-B`,C-C`)──這就是意陳作用。」(頁169)

  「語言結構是聲音與思想之間的中介物:它透過把二者同時分解的方式把兩者結合起來。」(頁169)

 Ⅲ.橫組合和系統

   瘋云騎士云:這一章節,作者介紹的橫組合和系統有點複雜,我將借用《傳播符號學理論》對索緒爾關於這兩個概念的介紹。至其他較複雜的部分,等以後有空時再回來一一討論。

  「系譜軸是一個可以選擇各種元素的地方。」(頁82)其中各元素之間具有共同的特徵,例如M與N都是英文字母,而7不是英文字母,另外,元素之間必須具有可辨識的差異。

    「通常一個元素從系譜軸裡被選出來後,會與其他的元素組合。這樣的元素就叫做毗鄰軸。」(頁83)

    「我們佈置房間的方式是一連串選擇的毗鄰軸:選自椅子、桌子、地毯、壁紙等系譜軸。」(頁83)

    「關於毗鄰軸很重要的一點,式各單元中用以組合的規則或慣例。在語文裏,我們稱它為文法或文章構成法;在音樂裏我們叫它旋律……」(頁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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